本报讯(记者 赵文君 通讯员 林捷)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在互联网开设了人民监督员邮箱——zjrmjdy@163.com,凡发现检察机关相关
人员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出现“五种情形”之一的,群众可通过信箱向人民监督员反映,由人民监督员对这些问题进行具体的监督。
据
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旨在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打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
案件中的“五种情形”主要包括: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
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该院负责人同时指出,凡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
有执法不严、不公正、不文明和检察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也可以向人民监督员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