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行业法规
 网易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利用网易邮箱服务传输、分发或传送任何未经请求的大量邮件或商业电子邮件(垃圾邮件)。任何人不得利用网易邮箱服务恶意注册网易的邮箱对外发送垃圾邮件,也不得发送垃圾邮件或导致垃圾邮件传送到网易邮箱用户。
(01/01/2006 22:28:00) [查看全文]
 对于电子邮件订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华清。谢律师认为,电子邮件订单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上并没有任何 障碍,从我国合同法以及最近颁布的《电子签名法》中都能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只是电子邮件本身的保存、提交
(10/20/2005 09:12:00) [查看全文]
电子邮件正成为企业间的重要交流工具,一些协议、订单甚至采购行为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确认并完成。
但是,电子邮件相对于纸张这类传统的有形载体而言,某种程度上仍属于“虚拟”载体。电子邮件的法律效力,电子邮件的安全,已成为电子商
(10/15/2005 09:58:00) [查看全文]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电子合同作为一种崭新的交易形式在商务活动中已经出现,国际立法、中国合同法已经确立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相关内容,由此引发了对电子合同各个方面的法律研究热潮。
在电子合同法律研
(07/12/2005 11:49:00) [查看全文]
电子邮件(E-mail)是通过Internet或者Intranet等网络,从终端机输入文件、图片或者声音等,通过邮件服务器传送到另一端的终端机上 的信息。电子邮件是目前人们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使用频率最高的通讯方法。随着Internet的飞
(07/11/2005 10:11:00) [查看全文]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护我国电子邮件用户的正当权益,促进电子邮件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推动互联网资源和信息系统的合理利用,中国互联
(11/10/2004 21:28:00) [查看全文]
据来自纽约时报的报道,位于美国波士顿的第二巡回法庭对一宗监看他人电子邮件是否侵反他人隐私的案子做出令人意外的判决,法院说:当电子邮件在ISP或他人的服务器中时,服务器所有人看电子邮件内容并不违法。
 美国向来是极端重视个人隐私及言
(10/27/2004 11:50:00) [查看全文]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公共电子邮件服务规范》(试行)
1、总则
1.1 电子邮件是互联网最基本的应用服务之一,其便捷、高效、低廉的通信方式为广大网民使用互联网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09/09/2004 08:24:00) [查看全文]
垃圾邮件将被终结-《电子邮件服务管理规定》即将出台
    互联网进入中国已经十个年头了,网络的高速发展影响着越来越多的用户。
  但同时垃圾邮件也愈加泛滥,给人们的工
(09/06/2004 21:56:00) [查看全文]
 新浪科技讯 9月2日下午5时,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在互联网大会上发布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共电子邮件服务(试行)规范》,首批有14家成员签字加入。
  规范对许多敏感的问题做了规范,包括了电子邮件服务商的承诺、服务过程规范、客户服务规范和
(09/03/2004 20:07:00) [查看全文]
    【日经BP社报道】 “企业监视员工的电子邮件时,必将出现‘维护企业秩序’和‘员工个人隐私’间的矛盾。因此在实施监视时,最重要的是提前制定相关政策,并事先让员工知 道”。9月13日,在由日本Clear
(06/09/2004 10:01:00) [查看全文]
5/5<<12345GO
内容分类
邮件新闻资讯 (4568)
  IT业界 (1269)
  邮件服务器 (319)
  邮件趣闻 (181)
  移动电邮 (447)
  电子邮箱 (712)
  反垃圾邮件 (1081)
  邮件客户端 (117)
  网络安全 (237)
  行业数据 (82)
  邮件人物 (46)
  行业法规 (71)